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議會提案資料
26屆北大峽議字第59號
總會提出「總會113學年度第2期間決算案」,敬請審議。
詳細資料
| 編號 | 26屆北大峽議字第59號 |
| 提案時間 | 2025/11/14 下午09:29 |
| 提案機關/議員 | 總會 秘書處 |
| 機關主管/ 議員姓名 | 曾宣凱 |
| 聯絡人 | 黃振 |
| 類型 | 決算案 |
| 案由 | 總會提出「總會113學年度第2期間決算案」,敬請審議。 |
| 說明 | 一、依跨校區自治事務處理條例第23條第1項、第41條前段及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31條規定,跨校區機關應將決算送由各校區學生議會審查;提案應先向一校區學生議會提出;總會之決算,秘書處應就各項專案預算做成結案報告送交各校區學生議會。 二、本決算案先前於今年7月16日提出(26屆北大峽議字第15號),貴會決議不通過。經參酌貴會議員意見,並就預算支出撰寫報告(如附件期出表格「備註」欄),重行送請審議,決算書如附件(附件一PDF、附件二XLSX)。 三、另跨校區自治事務處理條例第26條雖規定:「決算案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各項目之品項與實際開銷。二、預算金額與實際支出金額之對照表,包含個別項目、各單位總開銷之對照表。三、總收支表。四、單據與存簿影本。」但因本期間並無任何支出(關於保險箱請見附件期入表格「備註」欄)、收入,故未附上第三款與第四款的文書。 |
| 辦法 | 貴會審議通過後,移送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 |
| 附件 | 附件 1: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trq0nBv4nFirE2RHmzUAI3FGOY3uvWtW 附件 2: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hZDI3Vm4n945GVugO_KQx7mN5oW_LUSc |
| 排入會議 | 無 |
資料為114年12月2日05時07分41秒自網址 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