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屆北大峽議字第59號

總會提出「總會113學年度第2期間決算案」,敬請審議。

詳細資料

編號
26屆北大峽議字第59號
提案時間
2025/11/14 下午09:29
提案機關/議員
總會 秘書處
機關主管/ 議員姓名
曾宣凱
聯絡人
黃振
類型
決算案
案由
總會提出「總會113學年度第2期間決算案」,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跨校區自治事務處理條例第23條第1項、第41條前段及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31條規定,跨校區機關應將決算送由各校區學生議會審查;提案應先向一校區學生議會提出;總會之決算,秘書處應就各項專案預算做成結案報告送交各校區學生議會。

二、本決算案先前於今年7月16日提出(26屆北大峽議字第15號),貴會決議不通過。經參酌貴會議員意見,並就預算支出撰寫報告(如附件期出表格「備註」欄),重行送請審議,決算書如附件(附件一PDF、附件二XLSX)。

三、另跨校區自治事務處理條例第26條雖規定:「決算案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各項目之品項與實際開銷。二、預算金額與實際支出金額之對照表,包含個別項目、各單位總開銷之對照表。三、總收支表。四、單據與存簿影本。」但因本期間並無任何支出(關於保險箱請見附件期入表格「備註」欄)、收入,故未附上第三款與第四款的文書。

辦法
貴會審議通過後,移送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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