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屆北大峽議字第40號

本會秘書處提出「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詳細資料

編號
26屆北大峽議字第40號
提案時間
2025/10/08 下午09:47
提案機關/議員
本會 秘書處
機關主管/ 議員姓名
傅冠紘
聯絡人
黃振
類型
法律案
案由
本會秘書處提出「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本辦法第16條辦理。

二、本辦法前次修正為108年11月,因應兩校區分立後各自財務獨立的原則、實務運作需求,並配合法規標準法草案,擬將本辦法名稱修正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法」並修正全文,案經本處114年10月8日臨時會議通過、議長核定。

三、附件一是修正條文對照表的PDF檔,附件二是DOCX檔。附件三是本辦法現行條文。(秘書處114/11/17編註:附件四是委員會聯席審查報告PDF檔案。)

四、因臺北校區與跨校區機關實際上已未適用本辦法,本次修正應無須送臺北校區審議。

辦法
審議通過後,由會長公布之。
附件
排入會議
26屆法規/預決算聯席;26屆第3次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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