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議會提案資料
26屆北大峽議字第11號
本會議員傅冠紘擬具《三峽校區學生議會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詳細資料
編號 | 26屆北大峽議字第11號 |
提案時間 | 2025/07/09 下午11:33 |
提案機關/議員 | 本會議員 |
機關主管/ 議員姓名 | 傅冠紘 |
聯絡人 | 傅冠紘 |
類型 | 法律案 |
案由 | 本會議員傅冠紘擬具《三峽校區學生議會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說明 | 一、改革一讀制為二讀制,使「原則性討論」與「細節討論」分開討論、審理。防止討論時,A在說原則問題、B在說條文內容、C在說立法必要性,大幅降低討論效率的情形。 二、一位委員更改為至多能參加兩委員會 三、常設委員會權責改革、監察委員會改為特種 四、正副議長不得兼任常設委員會召集委員 五、修正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所載。 |
辦法 | 提送大會審議通過後,呈請會長公布之。 |
附件 | 附件 1: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YdDST2Ro67JOnHTnJtTiGUkmLWUpJaE/view?usp=drive_link 附件 2: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JGs57YuxOP-BmPF5Cmyx_V8rC36yslJ-/edit?usp=drive_link&ouid=111956381691113417844&rtpof=true&sd=true |
排入會議 | 無 |
資料為114年7月18日07時01分33秒自網址 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