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屆北大峽議字第56號

有關《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詳細資料

編號
25屆北大峽議字第56號
提案時間
2025/05/12 下午11:36
提案機關/議員
本會議員
機關主管/ 議員姓名
葉宗諭
聯絡人
葉宗諭
類型
法律案
案由
有關《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25條提出。

二、基於114年4月22日常會會議上討論之對章程中總會修改章程程序之意見,配合該修正意見提出更改本法規範之章程修正程序,並一併修正條文中錯字。

三、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詳如附件一(PDF檔)、附件二(DOCX檔)。

辦法
提請大會審議通過後,送臺北校區審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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