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議會提案資料
24屆北大峽議字第93號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詳細資料
編號 | 24屆北大峽議字第93號 |
提案時間 | 2024/06/05 下午04:50 |
提案機關/議員 | 本會議員 |
機關主管/ 議員姓名 | 曾宣凱 |
聯絡人 | 曾宣凱 |
類型 | 法律案 |
案由 |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說明 | 一、第60次教務會議已修正通過《國立臺北大學教務會議設置辦法》,學生代表人數增加二名。而後《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已於第六次常會修正通過,兩校區教務會議學生代表各增加一名。爰據此修正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將本校區新增之學生代表由學生權益部成員擔任。 二、因校長遴選委員會、校務發展委員會學生代表產生方式已於《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內規範,爰刪除第六款、第七款。 三、因應《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修正,故將校級課程委員會、校級實習委員會及學生獎懲委員會學生代表產生方式訂於本法。 四、修正條文對照表詳見附件。 |
辦法 | 敬請大會議決通過後,呈請會長簽署施行。 |
附件 | 附件 1: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AsAQTNQecIu3emuwPd3yMJ4Xad_W5nle 附件 2: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hJx9gQmVVo7wbkhcpUjpyaccj7bFL55M |
排入會議 | 24屆第10次常會 |
資料為114年7月18日07時00分41秒自網址 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