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屆北大峽議字第97號

有關111學年度國立臺北大學體育室室務會議學生代表人事案一案,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詳細資料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97號
提案時間
2023/6/2 上午 4:36:18
提案機關/議員
三峽校區學生會 會長副會長
機關主管/ 議員姓名
李芝玉
聯絡人
李芝玉
類型
人事案
案由
有關111學年度國立臺北大學體育室室務會議學生代表人事案一案,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說明

一、本案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第六條規定提名體育室室務會議學生代表之人事案。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附件
排入會議
23屆第9次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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