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屆北大峽議字第104號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臺灣學生聯合會組織章程」施行法》修正第六條一案,提請討論。

詳細資料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104號
提案時間
2023/06/12 下午01:12
提案機關/議員
本會議員
機關主管/ 議員姓名
黃聖恩
聯絡人
黃聖恩
類型
法律案
案由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臺灣學生聯合會組織章程」施行法》修正第六條一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臺學聯各項會議開會騎乘不定,如於代表及候補代表卸任後,至新任學生議會行使同意權期間,則將有法律真空期間,爰修正由會長先行任命,並於十日內報請各校區學生議會追認之。

二、關於任期本法無特別規定者,將直接適用章程第五條之規定,無特別明揭準用之必要,爰刪除準用章程第五款之規定。

三、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辦法
敬請大會審議並送交台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通過後陳請總會長公布之。
附件
排入會議
23屆第9次常會
返回議案清單